女大生走斑馬線遭客運撞擊1死1傷
檢方起訴指出,2024年9月22日晚間9時15分,65歲施姓男子駕駛巨業客運305號公車,行經台中市西區中山路、綠川東街口左轉時,撞上正行走於斑馬線上的兩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造成20歲林姓女大生遭捲入車底,經警消救出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另一名20歲王姓女大生則手腳擦挫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檢警調查,施姓駕駛酒測值為零,他供稱因天色昏暗,加上兩名女學生穿著深色衣物,未能及時發現而釀禍,台中地檢署歷經7個月調查,認定施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
檢方另指出,施男曾於2013年間因駕駛公車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前科,卻未記取教訓,再度釀成死亡事故,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承受的喪親之痛,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施男身為職業駕駛,對行人安全負有高度注意義務,卻於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依規定禮讓,違反交通安全規範,最終導致無可挽回的悲劇,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