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其中291公噸出貨給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6/15就知情
中央社報導,彰化縣衛生局今天表示,泰山公司6月15日於中聯油脂召開的品保聯繫會議,已知悉上游油品來源中聯油脂4月4日製造、4月8日到9日出貨的315號沙拉油油槽問題油品相關訊息,卻未即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7月1日稽查時,泰山公司也未完整說明問題油品發現及處理過程,已違反食安法。泰山因未即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局稽查時未完整說明,分別處300萬元罰鍰。
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 情節重大者遭停業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倘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中市府重罰中聯、福壽、福懋各300萬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表示,此案事關重大且影響全民健康,市府經反覆查證後決定採取最嚴格處置,依食安相關法規對涉及致癌油事件的中聯、福壽及福懋等三家公司祭出最高裁罰,每家公司各罰300萬元。
她指出,裁罰對象為設籍台中的中聯油脂、福壽實業及福懋油脂,至於設籍其他縣市的業者,則由轄區縣市政府依法裁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