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部立台北醫院爆意外!工人5樓墜落不治 勞檢處停工開罰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部立臺北醫院急重症大樓新建工程,昨天上午發生工人墜樓意外,趙姓工人送醫宣告不治,警方勘驗現場排除有外力介入可能,家屬對死因沒有疑義。新北市勞檢處表示,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未來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工務局表示,業者涉違反《建築法》第63條,依法勒令停工,並裁處最重9萬元罰鍰。
部立臺北醫院發生工安意外
據悉,36歲趙姓工人,昨天上午9時許,於新北市新莊區長青與民樂街口,臺北醫院急重症大樓新建工程工地5樓處施作鋼構檢測作業,疑因現場未確實設置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導致趙男失足墜落地面,緊急協助送醫急救,仍因傷重宣告不治。
工人墜樓死因待查釐清
警方趕抵拉起封鎖線採證,未發現有打鬥跡象,初步排除有外力介入可能,昨天聯繫死者家屬到醫院指認,家屬對死因沒有疑義,後續待檢警相驗,釐清確切死因。
勞檢處:確認雇主有疏失函送法辦
新北市勞檢處表示,初步調查,趙姓工人於5樓從事鋼構檢測作業,因現場未確實設置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導致趙男從高約21公尺5樓處墜落至一樓地面,雖緊急送醫急救,仍因傷勢嚴重宣告不治。
勞檢處指,為避免災害擴大,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未來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此外,未來經勞檢處判斷雇主確涉有過失,將函請地檢署偵辦,如經地檢署偵結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緩刑裁判確定,再依《職安法》罰處3到30萬元罰鍰。
勞工局給予死者家屬必要協助
為保障趙男家屬權益,勞檢處將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否則將依《勞基法》罰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勞檢處將協助家屬辦理職災慰助,並通報勞保局提供必要的協助。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因現場未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致使人員墜落,涉違反《建築法》第63條,本局已依法勒令停工,並裁處最重新臺幣9萬元罰鍰。另該工地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本府勞檢處已同步轉知中央職安署介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