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精選|「持有」電子煙免罰成毒駕漏洞 政院拍板修法:最重罰10萬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近年毒駕事件頻傳,許多家庭因此破碎。當中的重大隱憂在於,毒駕份子吸食含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就是以目前禁止的電子煙作為載具,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坦言,現行《菸害防制法》確實有漏洞,將啟動修法。行政院會6月4日拍板修法方向,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規劃未來除得依法沒入外,並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未來「持有」電子煙最高開罰10萬元並直接沒入,製造、輸入與販售除了行政罰鍰,增加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未來「持有」電子煙最高開罰10萬元並直接沒入,製造、輸入與販售除了行政罰鍰,增加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