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12病症將檢討!「無藥可醫、痛苦難耐」是關鍵 衛福部釐清:不是安樂死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病人自主權利法》目前共有12項疾病,符合「疾病無法治癒、痛苦難以忍受,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等條件,可依病人事先簽署的預立醫療決定(AD)啟動相關措施。
衛福部近期再度公開徵求符合條件的臨床疾病提案,後續將檢討現行名單,除了可能新增病症,若隨醫療進步已有合適治療方式,也可能移除既有疾病,預計最快今年底至明年初公布結果。
衛福部近期再度公開徵求符合條件的臨床疾病提案,後續將檢討現行名單,除了可能新增病症,若隨醫療進步已有合適治療方式,也可能移除既有疾病,預計最快今年底至明年初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