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二審逆轉無罪復職 還有變數!高檢署今提上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貪污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遭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同日,內政部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及薪資。上訴高等法院後,高虹安仍強調絕無將助理費、助理加班費或助理捐出的零用金中飽私囊,並啜泣說此案最難過的是她爸媽,因為曾讓他們驕傲的女兒被誣指為貪污犯。高院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貪污無罪。
高檢署指出,高虹安案檢察官於今日下午提起上訴,認為本案確有詐領犯意,理由為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判決違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