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特助恐嚇包商討1500萬
台南地檢署表示,本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宇承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偵辦,檢方查出,莊姓男子、王姓男子及謝姓男子3人,先前分別為台泥綠能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特助、資深專案經理、副理兼工地主任,對台泥綠能案場廠商投標、供應商請款驗收等事項具有審查權限,但莊男等人涉嫌自2022年至2025年間,利用職務權限介入案場採購及驗收。
莊男先以總經理特助身分,利用經手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案場相關工程的機會,向一名下包廠商恐嚇稱,若不配合支付1500萬元,後續可能請不到工程款,導致廠商被迫同意分3期給付共500萬元,其中已先支付180萬元。
護航特定廠商得標收2990萬 還偽造不實承攬契約隱匿犯罪所得
不只如此,檢方指出,莊男、王男及謝男另涉嫌以協助訂立較嚴格審查規範方式,護航義竹案場特定廠商得標,再由張姓下包廠商將回扣費用隱藏、墊高為工程費用後投標,得標後分期給付回扣共2990萬元,供莊男等人朋分。
檢方另查出,莊男為掩飾收受張姓廠商回扣犯行,涉嫌與黃姓律師、張姓廠商共同偽製不實勞務工作承攬契約書,藉此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來源。
光電弊案再收百萬美元回扣 還洗錢海外
此外,莊男、王男及謝男等人也涉嫌護航義竹案場、龍江案場同一廠商得標,由廠商或代理廠商連姓男子將回扣費用隱藏在太陽能模組採購報價內,得標後分別給付27萬831美元、9萬321美元及98萬5370美元回扣,並以匯往海外帳戶等方式洗錢。
台南地檢署今偵結,認定莊男等人涉犯《刑法》背信、恐嚇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莊男等3高層及黃姓律師等人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