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批時機與價格不對
台新金與新光金22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台新金為存續公司,新光金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公司」,預計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相關提案。
依照台新金、新光金此合併案台新金將發行新股予新光金全體股東,取得新光金流通在外的全部股權;台新金以每0.6022股普通股換得新光金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別股換得新光金1股特別股。
新光金重訊有3席董事反對,董事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文教基金會董事李增昌表示,時機與價格不對,只以市價為換股依據,未考慮公司淨值。
董事認為換股比例過低 應暫緩合併案
投下反對票的獨董許永明也對換股比例過低提出3點意見,他指出,換股比例僅位於獨立專家所提的下緣,約當第33%分位數。其次,新光金近日股價相對於擬合併公司漲幅甚大,若以最近一日股價收盤價及所提換股比例計算,新光每股普通股可換得台新金普通股的價值,將低於新光金最近一日之每股市價。且獨立專家意見書所採控制權溢價比率,亦似乎偏低。
許永明認為,過去幾個月似乎過於急促推進本合併案,建議應該暫緩,重新考慮換股比例,並審慎評估公開收購的提案,謀求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