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兒子名義申請養豬基金 涉利益衝突遭監院開罰40萬
黃揚明於2023年7月於臉書發文,批前立委陳明文過去曾公開表示「我也是養豬戶,也是百億基金輔導戶,養4000隻」,承認以其子陳冠廷作為「新中天畜牧場」負責人名義,向農委會申請百億養豬基金補助,還說是要為嘉義的鄉親父老來服務,退休後就是幫兒子陳冠廷打工,當豬農。
然而,陳明文在第10屆立法院多個會期皆於經濟委員會任職,對農委會預算具有直接監督權,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其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進行補助等交易行為,陳明文公開承認以關係人名義申領補助已明確觸法。
黃揚明今天指出,結果監察院直到近日,才確定對陳明文處以40萬元罰鍰,「拖了這麼久,監院終於裁罰」。
3年前調查至今 質疑監察院辦案看顏色
針對監察院的裁罰結果,黃揚明強調,該起利益衝突案件他早在2023年7月就已公開點出並提出質疑。黃揚明直言,監察院雖已進行裁罰,但「不能辦案時程都看顏色決定,藍的急急如律令,綠的慢慢看著辦」。他更點名現任監察院秘書長黃適卓,曾有以文宣抹黑對手遭判刑定讞的前科,更二審被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結果「這麼挺賴,當然有職務可酬庸」。
陳明文當年高鐵隨手遺落300萬 網諷監院裁罰金額如九牛一毛
裁罰消息出爐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聯想到陳明文過去曾在高鐵遺落300萬元現金的爭議,嘲諷說能隨手掉300萬元的人,40萬元罰款對其而言僅是「九牛一毛」或「牙縫裡的肉屑」,質疑監察院的裁罰,對陳明文根本毫無痛感,缺乏實質懲戒效果與公信力。
2019年9月3日陳明文搭乘高鐵時,將300萬元現金遺落在車廂內,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議論。陳明文方面最初說明,這筆300萬元資助兒子陳政廷前往菲律賓開珍珠奶茶店的創業基金。外界則質疑陳明文,這筆巨額現金是否涉及政治獻金、洗錢或財產來源不明,遭檢舉提告。不過嘉義地檢署經地毯式調查,於隔年4月簽結,認定陳明文攜帶大量現金雖有違常情,但清查帳戶與資金來源後,查無具體不法事證,依貪污、洗錢等罪嫌對陳明文父子做出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