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當地民眾騎乘機車經過該路口時,常為了不想等紅燈,因此違規闖禍,為了維持交通治安,轄管三多路派出所因此在路口製作告示牌,上頭寫著「紅燈時禁止機車左轉行駛人行道,違者依闖紅燈逆向行駛違規告發」。
不過,字數長達28字,引起臉書粉專「台灣交通老實說」網友貼文批評,「人行道不能行駛,非要寫作文來說明,不如貼大悲咒,搞不好還比較有用,而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甚至還有另一社團留言,「還不如科技執法四個字有用」,另有網友指出「為什麼不能掛這圓形禁止牌示就好,字太多讀不完」,也有網友表示,「寫這麼多,沒取締還是沒屁用!」
對於網友的批評聲浪,苓雅警分局交通組指出,當地路口的機車違規量光是今年上半年至今,就已有19件,分別是3件逆向行駛、15件闖紅燈,以及1件行駛人行道,而在河南路口設置告示牌,是為了提醒騎士左轉人行道涉及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違規行為,告示牌目的是在提醒民眾,為避免用路人遭舉發時出現疑義。
苓雅分局表示,若民眾認為標示不清反造成閱讀困擾,告示牌拆除也是目前解決該路況問題的選項之一;警方呼籲,民眾使用道路務必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本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針對案內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