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從上午喝到下午 酒後口角變互毆
警方調查,李男(64歲)與許男(53歲)是朋友,2人今天上午起一同飲酒至下午,酒後因故發生口角,李男一時氣憤先動手推許男,許男隨即還手,雙方進而互毆,造成許男四肢受傷、李男頭部受傷。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下午2時許接獲報案,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
警方抵達時,雙方已停止衝突並分開,員警隨即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協助,但李男、許男均表示不願就醫,也不願提出傷害告訴。
都不提傷害告訴 互相鬥毆仍依法裁處
警方說,雖然雙方均未提出傷害告訴,仍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2款「互相鬥毆者」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將依法裁處。
左營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遇有糾紛應保持理性、冷靜溝通,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爭端,以免觸法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