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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喝酒喝到翻臉!高雄2男廟旁互毆掛彩 雙雙不提告仍挨罰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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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李姓男子與友人許姓男子酒後在左營區新庄仔路一處宮廟旁雜貨店發生口角,李男氣憤之下先動手推人,許男隨即還手,雙方進而互毆,造成李男頭部、許男四肢受傷。警方到場時衝突已停止,2人均拒絕就醫,也不願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最高可各罰1萬8000元。

李姓男子(穿紅衣者)酒後與許姓友人發生衝突,互毆過程中頭部受傷,警方到場時雙方已停止衝突。民眾提供 zoomin
李姓男子(穿紅衣者)酒後與許姓友人發生衝突,互毆過程中頭部受傷,警方到場時雙方已停止衝突。民眾提供
本文大綱

好友從上午喝到下午 酒後口角變互毆

警方調查,李男(64歲)與許男(53歲)是朋友,2人今天上午起一同飲酒至下午,酒後因故發生口角,李男一時氣憤先動手推許男,許男隨即還手,雙方進而互毆,造成許男四肢受傷、李男頭部受傷。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下午2時許接獲報案,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

警方抵達時,雙方已停止衝突並分開,員警隨即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協助,但李男、許男均表示不願就醫,也不願提出傷害告訴。

許姓男子(右一)與李姓男子酒後互毆,造成四肢受傷,事後向警方表示不願就醫及提出傷害告訴。民眾提供 zoomin
許姓男子(右一)與李姓男子酒後互毆,造成四肢受傷,事後向警方表示不願就醫及提出傷害告訴。民眾提供

都不提傷害告訴 互相鬥毆仍依法裁處

警方說,雖然雙方均未提出傷害告訴,仍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2款「互相鬥毆者」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將依法裁處。

左營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遇有糾紛應保持理性、冷靜溝通,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爭端,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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