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位幸運兒中200萬特獎未領發票資訊包含台中全家超商消費23元買泡麵、台南7-11花59元買零食、林森北路樂法買飲料201元、台南農會超市購物700元。百萬雲端發票也還有4張尚未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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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人領獎期間須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的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中獎者須留意,若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也不得領獎。
中三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中五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
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如果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