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純度金鉀成目標
判決指出,台灣博士電子主要從事電子零組件電鍍加工,製程需大量使用純度超過99.99%的貴重金屬原料「特級氰化金鉀」。其中,前金屬部楊姓經理與前沖床部李姓經理,於2010年至2012年間涉嫌共謀,由李男在領用金鉀投入產線時,私下將部分金鉀粉末倒入預藏塑膠袋,再攜出公司交由楊男轉售變現。
法院調查,謝姓收購商配偶曾於2010年至2011年間,多次匯款共1128萬餘元至楊男帳戶,成為關鍵證據之一。法官因此認定,楊男應賠償1134萬餘元,其中1128萬餘元由李男負連帶賠償責任。
另名李姓女課長則被查出,利用熟悉領料流程機會,長期侵占金鉀後攜出變賣。2017年底至2018年初間,她多次將部分金鉀藏入塑膠袋準備帶離公司,直到2018年1月再度企圖夾帶金鉀離廠時,遭公司人員當場發現攔阻。法院認定她侵占金額128萬餘元,判須全額賠償。
含金廢液也不放過
判決也指出,前電鍍課長劉男則將腦筋動到產線廢棄物上。他涉嫌與廢棄物處理廠商串通,短報「含貴金屬離子交換樹脂」提煉金塊重量,侵占差額款項,再按6比4比例朋分;另還私下將有價含金廢液交由廠商提煉後,以8比2比例分帳。法院認定劉男應賠償84萬餘元。
台灣博士電子主張,多名幹部自2006年起長期侵占金鉀,公司整體損失高達1.6億餘元,但法院認為,部分請求已超過10年時效,另有部分缺乏足夠證據,未全數採信,因此僅判准部分賠償。
檢調介入調查後,李姓女課長曾遭羈押禁見,其女兒也被控協助滅證,涉嫌將手機LINE群組退出並重置手機,導致重要資料滅失。
刑事部分,高雄地院先前已依業務侵占、湮滅證據等罪,分別判處涉案幹部10月至3年6月不等刑期,李姓女課長的女兒也因滅證判刑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