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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亂放煙火小心罰3千!台南加強巡查熱門景點 管制時段必定告發

出版時間:2025/10/04 16:36
社會 突發現場
王志弘 文章
南市環保局呼籲大眾勿在夜間10時後放煙火。環保局提供 zoomin
南市環保局呼籲大眾勿在夜間10時後放煙火。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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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中秋連假亂放煙火,小心罰3千!南市環保局昨晚主動出擊,前往黃金海岸勸導民眾勿在深夜10點後使用擴音設備或燃放煙火,管制時段一到,當場發現2起違規並開單,呼籲大眾要遵守規定,若在醫院等特定區域違規的罰金翻倍,再犯可逐次加倍,最高罰3萬元。

市長黃偉哲指出,為維護節慶環境品質,市府每年都會針對黃金海岸、觀夕平台等熱門區域加強稽查。呼籲民眾必須遵守規定,晚間10點後切勿使用擴音設備或燃放煙火,「一經查獲必定告發!」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環保局已成立中秋環保稽查小組,針對熱門景點,將在晚間9點至10點的非管制時段加強宣導,一超過晚上10點則會立即取締,請民眾務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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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派員宣導。南市府提供 zoomin
環保局派員宣導。南市府提供
環保局向煙火攤販告知相關管制規定。市府提供 zoomin
環保局向煙火攤販告知相關管制規定。市府提供

外地人不知規定挨罰

環保局昨晚派員前往黃金海岸,先是勸導5件,民眾均願意配合,但在10點過後仍發現2件違規放煙火,分別是高雄、安南區等民眾,均辯稱不知道夜間會管制、不敢再犯,現場人員告知《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後,各開出3千元罰單。

環保局強調,除了春節、元宵節等特定節日,每晚10點至隔日早上7點,皆不得施放爆竹煙火或使用擴音設備。若在夜間11點後或在特定區域違規,罰鍰將加倍至6000元,再犯可逐次加倍,最高可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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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6-6572916轉2222通報,市府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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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煙火 # 中秋連假 # 黃金海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