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共危險、廢清法 3人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偵辦安南區燃燒爆炸案件,認鄭順、楊姓男子及龔姓男子3名被告均涉犯《刑法》公共危險、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逃亡之虞,今天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均裁准。
台南地院表示,3人經訊問後,均有事實足認有滅證或勾串之虞,楊男另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均具羈押原因。
法院說,本案造成多人受傷及重大財產損失,經依比例原則權衡各項公益及被告權利後,認為3人都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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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里長涉案遭押 廢棄物如何進場成關鍵
據了解,關係人向台南警方供稱,這批廢棄物為王姓男子(43歲)所有,王男名下曾登記3家公司,其中2家早已廢止,目前僅剩1家公司登記於高雄市鼓山區,主要從事五金相關業務。王男並無建設公司背景,也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許可;他早在今年6月出境,目前另因案遭通緝,疑似人在越南。
高雄市環保局昨日前往王男名下公司位於鼓山區的登記地址稽查,發現現址實際為一家髮廊。經詢問仲介得知,王男是該址前承租人,先前曾將此處登記為公司所在地,目前租約已結束。
據了解,廢棄物堆放的空地管理人為里長鄭順,台南市府22日召開記者會時,民政局指出,里長宣稱,誤認為是隔壁建設公司的廢棄物,因此未通報。不過建商隨後發聲明強調與廢棄物無關,鄭順事發後受訪稱,是業者「偷放」。
檢警追查發現,鄭順和楊姓男子、龔姓男子等人涉嫌重大;檢警目前持續釐清3人在廢棄物載運、堆置過程中的分工及知情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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鎂鋁等廢棄物釀爆炸 15人受傷
這起火警發生於22日凌晨1時許,消防人員獲報後到場搶救,現場堆置物種類複雜,初步調查包括廢油桶、鋁、鎂等物品,灌救過程發生多次劇烈爆炸。
事故共造成15人受傷,包括3名消防人員及12名民眾,並造成11戶民宅失火,周邊數十戶住宅門窗等遭爆炸震波波及,消防救災及民眾車輛也有多輛受損。
台南地檢署表示,目前檢警仍持續追查偵辦,釐清廢棄物來源、載運及堆置過程,以及相關人員涉及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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