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傍晚指出,本案是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報請北檢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案情為立委陳雪生涉嫌利用親友詐領助理費、收受廠商提供「一名助理」供他使用等不正利益,主任檢察官曾揚嶺今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南機站等調查官,搜索陳雪生住處、國會辦公室、涉案人員住居所及金欣海運公司、金廈海運公司、遠欣船務代理公司、和平船務代理公司等35處所,並通知陳雪生等27人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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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早表示,「有關今早檢調搜索本院委員研究室,是依法及立法院往例,由檢方通知立法院後,院方派員陪同配合,基於偵查不公開,院方對詳細案情並無所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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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生曾任國大代表、連江縣長
74歲的陳雪生畢業於台灣省立豐原高職(現為台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學),曾任台北市中山警分局會計主任,1996年代表國民黨當選連江縣國大代表,2001年代表親民黨參選連江縣縣長勝選並連任,2012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立委,2016又以國民黨籍身份連任立委至今,目前是他的第4任立委任期。
肚子頂范雲涉性騷 判賠8萬確定
陳雪生曾捲入性騷擾爭議,朝野立委於2020年7月14日在立法院議場發生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部至少3次,涉嫌性騷擾,陳雪生則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並指范雲「往自己臉上貼金」。
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查後,2021年決議陳雪生的行為構成《性騷擾防治法》所規範的性騷擾;民事部分,范雲求償50萬元,高等法院2023年判決陳雪生要賠償8萬元確定,判決指出,即使當時是立法院抗爭的擁擠場合,但陳雪生在被提醒涉及性騷擾後,仍發表貶抑女性性自主權的言論,顯已逾越一般社交分寸,構成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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