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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與女友現身!2人找黑白兩道幫討錢 涉洩個資一起出庭

王大陸與女友現身!2人找黑白兩道幫討錢 涉洩個資一起出庭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藝人王大陸企圖逃兵,花360萬元找陳姓男子幫他造假病歷,但陳男因另案坐牢,王大陸認為他拿錢不辦事還搞失聯,火大請富二代友人游翔閔把人找出來,有黑白兩道人脈的游男說服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幫忙,從警方電腦系統擅查陳男個資;另外,王大陸的女友闕沐軒遭潘姓男子詐騙400萬元,她涉嫌將記載潘男地址等個資的詐騙案判決書交給游男,游男找黑幫堂主陳子俊等人到潘家討錢。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依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王大陸與闕女等6人,新北地院今傳喚王大陸、闕女及劉居榮、陳子俊一起出庭。

今天庭訊以證人身份詰問陳子俊,王大陸、闕女並未發言。
北檢批柯文哲「戴魔戒」貪1710萬!阿北律師反攻 沈慶京被喊「真男人」樂笑

北檢批柯文哲「戴魔戒」貪1710萬!阿北律師反攻 沈慶京被喊「真男人」樂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京華城案為期10天的辯論戰激烈進行中,北檢公訴檢察官於15、16日庭訊共花了9小時論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等人涉圖利、貪污等罪嫌,檢察官指柯文哲因選舉需要錢,戴上「魔戒」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賄賂,違法讓京華城獲得容積獎勵百億元利益。柯昨天下午親自答辯,火力全開反批北檢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如同網軍編故事。台北地院今續行辯論程序,早上先由柯的律師為他答辯,下午輪到沈慶京答辯。

柯文哲今早9時許抵達北院之前,一名男子在小草身後舉著「阿北騙錢」白布條大聲抗議,隨即被警察勸離。柯下車時微笑揮手,回應小草高喊「阿北加油」。沈慶京抵達時,有小草大喊「小沈加油」,還補一句「真男人」,沈開心揮手回應。
柯文哲火力全開!轟北檢如「網軍」提父喪哽咽 聞高虹安貪污無罪反應曝

柯文哲火力全開!轟北檢如「網軍」提父喪哽咽 聞高虹安貪污無罪反應曝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公訴檢察官於昨天到今天上午論告柯文哲涉嫌圖利京華城獲得容積獎勵不法所得百餘億元,以及柯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行賄1710萬元後,今天下午庭訊輪到柯文哲答辯,他痛斥檢方編故事抹黑、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並針對檢方認為有問題的3次便當會、3份公文一一說明原委,柯還哽咽說,自己先前被羈押1年,最過不去的一段時期是父親過世時,他誓言會永遠提醒自己,「當權者的手不要伸進司法」。
高虹安貪污二審逆轉無罪將復職!偽造文書輕判6月 高檢署要上訴

高虹安貪污二審逆轉無罪將復職!偽造文書輕判6月 高檢署要上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貪污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遭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同日,內政部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及薪資。上訴高等法院後,高虹安仍強調絕無將助理費、助理加班費或助理捐出的零用金中飽私囊,並啜泣說此案最難過的是她爸媽,因為曾讓他們驕傲的女兒被誣指為貪污犯。高院今天上午10時宣判,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貪污無罪。

高檢署今中午表示將「研議提起上訴」,意指不服判決,確定會上訴。
高虹安貪污無罪理由曝!立院回函成關鍵 判決揭「幾乎所有立委領滿助理費」

高虹安貪污無罪理由曝!立院回函成關鍵 判決揭「幾乎所有立委領滿助理費」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浮報助理薪資、加班費,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她貪污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隨即遭內政部停止市長職務及薪資。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逆轉改判高虹安貪污無罪,並列出7大理由說明,僅針對高虹安申報助理月薪8萬只給7萬元,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高等檢察署已決定上訴。
憲法法庭癱瘓1年!大法官喻「救生員被推下水」 周五擬「復活」突圍裁判

憲法法庭癱瘓1年!大法官喻「救生員被推下水」 周五擬「復活」突圍裁判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憲法訴訟法》原本規定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15人,只要「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並超過半數同意,憲法法庭就可作成釋憲案裁判,但2024年10月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屆退,藍白聯手於同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法,將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門檻提高為「參與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不得低於9人」,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總統賴清德2度提名新任大法官人選,都被藍白封殺,造成只剩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形同癱瘓已1年,無法作成任何釋憲裁判,大法官呂太郎日前以「救生員被推下水卻不准他自行游上岸」比喻困境。

不過,司法院官網行事曆公布本周五(19日)上午9時「憲法法庭確認裁判文本評議」,顯示將作出裁判,據悉,可能是憲法法庭今年10月受理的台中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案的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由於該案性質為「聲請統一解釋及法令」,並非針對法規是否違憲,依現行《憲訴法》只要「過半數大法官參與評議、參與評議過半數同意」即可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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