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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指證:被疼痛感驚醒看到穿長袍男醫
被害女子曾出庭證稱,她當時去北醫接受無痛腸胃鏡檢查後,在恢復室被一個奇怪的感覺驚醒,有性反應還有陰道被侵入的疼痛感,她感到莫名害怕、不知所措,努力睜開眼睛,看到一個穿著長袍的男醫師站在簾子外。
女子強調,她不甘願在「不知且不能」的情況下被性侵害,回家後打電話給醫院服務中心,指稱在恢復室看到一個穿長袍的男醫師,在這之前她下體有被碰觸到,並說明該男醫師特徵是頭髮少、戴眼鏡、約50至60歲、身高約178公分。
麻醉醫辯「恍神幫她蓋被單」
林朝順出庭時否認猥褻女子,辯稱當時見她做完大腸鏡檢查,被單沒有蓋好,自己一時恍神沒有多想,就走近將被單拉起,幫她蓋好,當時沒有請護理人員處理,是他思慮不周,事後心想可能會成立性騷擾,所以才向女子道歉、認錯。
曾向性平會承認「一時衝動」 乘機猥褻判1年2月
但法官認為,林男先前於醫院內部性平調查會議中,並無否認猥褻之事,他當時告訴性平委員:「可能有,因為我回過神來時,是站在這位女士身旁,事後回想我可能在不受控或無意識情形下,一時衝動而有這樣的行為。」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不採信林男「幫她蓋被單」的辯詞,認為與常理不合。審酌林朝順擁有博士學位,已婚育有子女,身為醫師卻於女病患意識不清狀態對她猥褻,侵害醫病關係信賴基礎,高院今年5月依乘機猥褻罪判決林朝順1年2月徒刑。已上訴最高法院。
民事部分,高院維持一審見解,今判決林朝順賠償女子回復身心健康需支出的心理諮商費用18萬2000元、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一共118萬2000元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