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鎖定雙嫌 現場查獲沾血刀具
據警方調查,報案民眾發現愛犬失蹤後,懷疑遭遇不測。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居住於元長鄉、43年次的吳姓男子(約72歲)涉有重嫌,並疑似有另一名44年次(約71歲)的吳姓友人共同參與。
防疫所人員前往現場搜查時,雖然冰櫃內已無殘存屠體或內臟,但現場環境凌亂。防疫人員在現場刀具上發現疑似犬隻組織的殘渣及毛髮,已立即採樣送驗。主嫌吳男在偵訊時坦承宰殺行為,另一名共犯則供詞反覆,警方仍持續釐清細節。
「雲林狗見愁」罰不怕?慣犯背景引發公憤
根據相關情資顯示,主嫌吳男在過去20餘年間,已曾多次因殺狗行為被查獲。此次犯案被爆出是他第6度觸法,消息傳出後引發地方民眾與動保團體憤慨,質疑法律制裁強度不足以阻嚇累犯。
縣府重申「零容忍」 違法最高可處200萬
雲林縣長張麗善對此案件表達強烈關切,強調縣府對任何虐待或殘害動物的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根據《動物保護法》第1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全案由虎尾警分局依違反《動保法》正式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縣府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情形,應立即撥打 1999 專線通報,共同維護動物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