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玉市買手環11年後要求退10萬!店家傻眼:已和解2次 她大鬧慘遭法辦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曾姓婦人11年前在三民區的玉市場向陳姓店家購買1只價值10萬元的玉手環,4年後曾婦以手環有瑕疵為由,找上陳女理論,雙方協調後同意以更換玉手環並簽下和解書收場;再隔4年曾婦又要求退款,這次店家同意讓曾婦再額外挑2只玉手環作為補償,雙方簽下第2份和解書。不料昨天曾婦再度找上店家,要求退回10萬元,遭拒絕後,曾婦現場大吵,警方獲報到場,認為曾婦藉故滋擾店家,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

三度上門喊退10萬 婦人玉市場大鬧驚動警
警方調查,曾姓婦人2014年在三民區自立一路的玉市場,向店家陳姓女子購買1只價值10萬元的玉手環,曾女2018年9月認為手環有瑕疵,找上陳女理論,雙方協調後同意更換玉手環並簽立了和解書。
2022年10月間,曾婦對賠償內容反悔而要求退款10萬元,雙方協調後,陳女同意讓曾婦再額外挑選2只玉手環作為補償,曾婦簽下第2份和解書。
警方說, 曾婦昨(17)日下午2時許再度找上店家陳女理論,曾婦說:「這三個手環我都不喜歡!」要求退回手環,並索討當初購買玉手環的10萬元,遭到店家拒絕後,曾婦現場大吵大鬧,驚動玉市場管理委員會報案。
轄區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警員到場時,現場沒有發生肢體接觸衝突,但警方認為曾婦有藉故滋擾店家的嫌疑,明顯影響場所安寧秩序,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警方依法移請法院裁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買賣物品遇有糾紛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勿因一時情緒而有滋擾違序行為。
玉市場歷史悠久 高雄最大玉石集散地
據了解,高雄知名的玉市場位於自立路與十全路交叉口,創立於1960年代初期,最早設在明星街,以拍賣場形式經營。隨著台灣經濟於1970年代快速起飛,從業人員大幅增加,市場於1978年遷至瑞源路,轉型為玉石、珠寶及古董批發零售中心,貨源主要來自香港廣東道。
1989年,玉市場再度擴大營運,搬遷至現址十全二路,每逢星期三、四及周日營業,營業時間便會有來自各地的玉石愛好者聚集,是高雄最大的玉石批發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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