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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5月報稅兩大變動 長照扣除額與基本生活費調高

安永今日解析2026 報稅季重點與綜所稅變動。業者提供 zoo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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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報稅季即將開跑,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林信行提醒,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有兩項變動: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高、基本生活費調整,另外網紅綜所稅新規正式上路,個人網紅申報2025年綜所稅時須特別留意。

他指出,綜所稅第一個變動為去年度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從每人12萬元調高6萬元至18萬元,舒緩家庭長期的照護負擔。

第二個變動是2025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從21萬元調高3000元至21.3萬元,連續7年調高。申報戶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為21.3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差額部分可以自申報戶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舉例來說,五口之家的成員有納稅者及配偶、1 名就讀大學子女、未滿70歲父母,家庭基本生活費總額為106.5萬元,若免稅額與扣除額合計為97.2萬元,差額9.3萬元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林信行說,如果家戶人口多、扣除額多,扣除額可能超過基本生活費。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林信行解說綜所稅變動。業者提供 zoomin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林信行解說綜所稅變動。業者提供

此外,因應網紅經濟規模持續擴大,財政部去年12月23日發布「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針對免辦理稅籍登記且未課徵營業稅的個人網紅在網路(包括但不限於社群媒體、影音平台及線上媒體)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者,從平台取得收入的交易模式,明確規範個人綜合所得稅課徵性質、境內利潤貢獻比例、費用認定與扣繳義務。

舉例境內網紅甲先生將表演影音剪輯上傳境外平台提供給境外觀眾觀看,去年取得收入30萬元,且無法提示相關成本費用憑證據以核實認定成本費用。

按境內利潤貢獻程度50%計算,我國來源網紅收入為15萬元,再按當年度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費用率45%,計算我國來源的網紅所得8.25萬元。非我國來源網紅所得(海外所得)為8.25萬元((網紅收入 – 我國來源網紅收入) x (1-45%)),納入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林信行說明,若境外網紅、平台在境外、觀眾在境外,不需課稅,若觸及台灣境內就要課稅。若境內網紅平台設在台灣,不論觀眾在哪,收入都要算100%利潤貢獻度。

境內網紅若把平台設在境外,觀眾是境內,貢獻度也以100%計算,觀眾若在境外以50%貢獻計算。境內網紅定義為在台灣有住所、使用電腦或手機安裝地在台灣、手機號碼國碼為886、帳單地址、銀行帳戶、IP位址或SIM卡等資料。

他表示,此次網紅課稅作業辦法主要適用收入沒那麼大的小網紅,收入高的大網紅多半已辦理營業登記,免辦稅籍登記條件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貨物10萬,勞務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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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永 # 報稅 # 綜所稅 # 網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