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賽前龍隊邀請周湯豪、徐佳瑩在一壘側觀眾席舞台進行演唱,之後有球迷拍攝到在下方的龍隊休息室有多位球員在場上拍攝賽前活動,像是劉基鴻、林子昱、張政禹、李凱威......等人都被看到手上拿著手機的情況。
不過,根據中職規章第9章第21條第13款規定,所有參賽之人員一旦進入球場,至比賽結束前,禁止使用手機、任何形式之電腦、球場公用及辦公室電話 、及其他相關可對外聯繫之器材,同時手機應保持關機狀態。
球隊管理人員因事務需要使用電話及手機時 ,僅限於開賽前;比賽開始後,除球團指定教練及球員以外之資料蒐集人員得使用電腦外,任何人不得於 22 第9章聯盟競賽規程休息室內及其周圍使用上述相關器材。違者處罰款1萬元、並得禁賽1至3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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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龍隊球員賽前違規一事,中職做出懲處,「有關味全龍球員賽前於場上使用手機拍攝賽前活動一事,聯盟依規章將處以一萬元罰款,並請球團加強宣導。」聯盟表示,有關該規定,日前於領隊會議上已有討論並放寬使用區域範圍。如賽事開打後仍於場上使用,則會加重處分。
被問到關於領隊會議討論到的部分,中職秘書長楊清瓏表示,目前議題只有討論但沒有決議,因此不便透露相關內容;味全龍球團對於球員違規使用手機一事也做出回應,「尊重聯盟依一致性原則裁處,球團將加強內部宣導並遵守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