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國道一號沿路狂瀉砂土!害車流回堵 駕駛恐吞1.8萬罰單
【記者曾伯愷/台北報導】一輛載滿砂土的聯結車今天上午行經國一南向18.5公里外側車道,疑因車斗尾門故障,導致大量砂土從車斗往外散落近200公尺路面,導致車流一度回堵8公里。國道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2款,處駕駛人最高1萬8000元以下罰鍰,另還需負擔國道散落物處理作業費,每半小時3000元。
連結車砂土掉國道近200公尺
34歲林姓連結車駕駛今天上午8時26分左右,開車於國道一號往南行駛,途中行經18.5公里處,疑因尾門故障,導致載運砂土沿路散落在國道外側及路肩近200公尺路面。
車流回堵8公里
國道公路警察局獲報派員到場,見後方車流已回堵8公里,立即通知工務段到場協助清除,並在後方實施交管,所幸事發第一時間未波及其他路過人車,無人受傷也未釀車損。約莫上午10時38分清除道路砂石後恢復通車。
警開罰最高一萬八罰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2款處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時,若有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之情形,警方可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負擔國道散落物處理作業費,每半小時3000元。
散落物致人受傷 可吊照一年
警方提醒,國道散落物若致人受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3項之規定,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警方呼籲,車輛載運相關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