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17樓鷹架失足墜落露台
警方表示,新興分局自強派出所今天下午2時50分許接獲報案,指民生一路某工地發生跌落意外。員警到場後確認,1名約30歲男性員工已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
據了解,事故地點為一處大樓興建工程,當時工人正在進行外牆施工鷹架拆除作業,過程中疑自17樓鷹架高處墜落,最後掉落至6樓露台。
消防局指出,救護人員到場時,傷者仍有呼吸及心跳,經現場救護處置後送往醫院急救。
勞檢處勒令停工 最高可罰30萬元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今天下午2時50分許,前金區某新建工地發生勞工自高處墜落送醫救治案件,勞動檢查處獲報後已立即派員實施檢查。
勞檢處初步調查認為,雇主使勞工從事高處施工架拆除作業時,未依規定設置防墜設施而肇災,已勒令現場停工,並將進一步釐清相關責任。
勞檢處指出,雇主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處最高30萬元罰鍰。
勞工局表示,已指派專人協助傷者及家屬處理後續醫療救治事宜,並協助維護職業災害補償相關權益。
勞工局呼籲,各營建工地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有墜落風險的作業場所,應事先設置防墜護欄、安全網等防護措施,並督導勞工正確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等防護設備,以保障作業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