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進場只拍照 「繞場」造假洗白廢土
起訴書指出,黃男等人承攬左營區一處社會住宅新建工程,以及高雄小港機場立體停車場工程的廢棄物清運業務,卻涉嫌與清運公司、土資場人員、砂石車駕駛、土地管理人及地主分工,規避營建廢棄物的合法處理程序。
黃男等人先以公司名義向高雄市政府提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取得將工程廢土運往2處合法土資場處理的核備文件,再安排砂石車載運廢土進入土資場「繞場」。
檢方調查,所謂「繞場」是砂石車進入土資場後,僅拍攝進場、離場及車斗傾斜等畫面,製造已進場卸土的假象,實際上未卸下廢土。土資場人員再於四聯單蓋章,並將不實資料登錄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使廢土流向紀錄看似已完成合法處理。
農地挖深4公尺 回填廢土1.86萬立方公尺
砂石車完成「繞場」後,再將廢土載往大寮區山仔頂段多筆農地傾倒。涉案人員還涉嫌將農地原土向下挖掘約4公尺,擴大掩埋空間,再回填大量營建廢棄物,遭挖出的原土流向則未查明;檢方推估,遭堆置廢土約1萬8600立方公尺。
檢方表示,黃男等人刻意以「乾淨土」名義掩飾未經處理的廢土,僅扣案的四聯單顯示,短短3個月內即有高達4045趟次車輛進行非法傾倒,不法獲利6266萬元。
被告辯稱只是土方 廢土夾鋼筋遭檢方打臉
部分被告辯稱,傾倒物是土方而非廢棄物。不過,檢方依現場照片及司機證詞,認定廢土夾雜細碎石塊及鋼筋,且未經土資場均質、破碎及分類;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也認定,農地遭傾倒、掩埋的物品屬於廢棄物,因此不採信相關辯解。
34人、6公司遭起訴 核心被告求刑4年10月以上
檢方認定,全案有27人涉嫌非法清理廢棄物、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另有7人涉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6家公司則依法科處罰金,並聲請沒收相關犯罪所得、砂石車及犯罪工具。
檢方表示,被告刻意掩飾未經合法處理的營建廢土,為規避法規、降低成本而破壞農地環境,建請法院對黃姓及王姓、施姓、林姓等核心被告判處4年10月以上徒刑,涂姓兄弟判處4年2月以上徒刑;若未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及恢復農地原狀,請法院再予加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