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LCR是指流動性覆蓋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目的是要強化銀行因應短期流動性風險的能力,並確保銀行有足夠高品質流動性資產,計算公式為未充當抵押的高品質流動性資產總額除以未來30天期淨現金流出總額。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截至8月底37家國銀平均LCR為120.57%,較7月的115.52上升5.05的百分點,另與去年8月的128.79%相比,則下降8.22%。
王允中表示,LCR下降原因主要是受惠景氣持續旺盛,因應實體經濟發展、銀行授信業務持續成長。
強調銀行流動性尚屬穩健
王允中進一步指出,LCR雖然下降但國銀今年每月底平均都介於115%至125%之間,遠高於100%的法定門檻,僅少數銀行落在100%至110%之間,金管會將與央行共同關注銀行流動性變化。
他也強調,銀行流動性尚屬穩健,仍可支援企業與民眾資金需求。
媒體也關心是否有銀行低於100%,王允中回應,沒有且金管會是持續觀察,而發文、打電話、邀請銀行來了解都是金管會的監理選項,若真的低於100%法定也會有強制措施。
銀行局官員補充,依照「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規定,銀行LCR沒有達到100%要立即通報並說明改善措施;若無法改善可依銀行法處2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鍰。
另外,根據央行公布截至6月底各家銀行的流動性覆蓋比率,其中低於110%的銀行包含土地銀行、合庫銀、兆豐銀、全國農業金庫、中小企銀、新光銀、陽信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