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團飆車零容忍!新北警執行四波掃蕩 逮33人扣25輛改裝車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五股區去年12月間發生多起改裝機車揪團競飆事件,影響當地民眾安寧。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聯合蘆洲、新莊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經比對上千支監視器畫面,鎖定涉案嫌疑人,並發動四波拘提、搜索行動,逮捕主嫌李、張兩男在內共33人、查扣25輛改裝機車,警詢後皆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複訊後裁定各以2到4萬元不等交保。
LINE揪團競速飆車
據悉,主嫌28歲李男與24歲張男,去年12月17日凌晨4時許利用通訊軟體LINE組成飆車群組,號召飆車同好20歲卓男、21歲曾男、21歲馮男分騎改裝機車,於五股區成泰路競速;去年12月29日3時許主嫌再次號召20歲邱男、20歲蔡男、44歲廖男等人,在五股區五工六路飆車競速。
新北警接獲檢舉追查
由於改裝車輛噪音極大,影響當地居民安寧,且競速過程,犯嫌不僅高速併行、蛇行、逆向行駛,甚至拆卸車牌規避查緝,行徑囂張且高度危險。新北市警方陸續接獲民眾檢舉,由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聯合蘆洲、新莊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調閱上千支監視器畫面比對追查。
警發現飆車已呈現「組織化、數位化」
發現飆車群不但揪團競速多次,且飆車行為皆透過LINE社群號召車友,已呈現「組織化、數位化」趨勢,立即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發動三波拘提、搜索行動,連同今年3月30日第四波拘提、搜索行動,共逮捕主嫌李、張在內33人、查扣25輛改裝機車,一併帶回查辦,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複訊後裁定各以2到4萬元不等交保。
警方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新北市交大強調,飆車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警方將持續以偵辦重大刑案方式查緝,對任何在新北市違法競速行為,絕對查到底、辦到底!呼籲,飆車絕非娛樂,一旦觸法,將留下刑事前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飆車觸犯公共危險罪
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之規定,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表示,蛇行、狂奔、嚴重超速、併排競駛等飆車行為,只要足以影響一般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即便當下沒有撞到人,也可能被認定具危險性,構成該罪,每位參與者亦屬「共同正犯」,均須負公共危險之刑責。
競速飆車危及道路安全 最重罰處2萬4沒入車輛
除刑事責任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二輛以上之汽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蛇行,或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以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罰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吊銷駕照,當場禁止其行駛,並沒入該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