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鞭刑入法」公投案遭中選會打槍後,今召開記者會,宣布全力推動《刑法》修正草案,將「強制鞭打」增列為從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說,這不是毫無節制的濫刑,而是嚴格限縮在毒駕、重大性暴力、虐童致死傷,以及重大詐欺等四項最天理難容的惡行。不能因為有爭議,就假裝人民的痛苦不存在;更不能因為改革困難,就讓受害者獨自流乾眼淚,刑罰必須立下一條不可侵犯的紅線。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本次修法是採「特定重大犯罪」,限縮在觸犯性暴力、虐童、重大詐騙等三大犯罪外,有鑑於毒駕致死、致傷事件頻傳,政府單位除了源頭管理不彰外,根本無法有效嚇阻犯罪,也納入「特定重大犯罪」從刑範圍。記者會現場更連線有2次鞭刑經驗的更生人,首次是在馬來西亞因毒品案接受6鞭鞭刑,更生人A先生說,當時他相當害怕、深思所犯罪過,但出牢後沒有在改善的環境、系統,又掉入過去的生活方式,因此有第二次鞭刑經驗,在新加坡接受9鞭鞭刑,這次讓他醒悟到受害人的痛,比他所受的鞭刑更痛。
對於國民黨的修法提案,莊瑞雄受訪表示「歡迎」,民進黨團先前即強調,立法院內部可以討論的,就不要丟給民眾公投,他認為,國民黨立委現在非常喜歡鞭刑,看起來像演古裝戲,刑法33條主刑規定很清楚,是沒有鞭刑的。國民黨團所提修法的幾項犯罪性質完全不同,重要的應該是針對犯罪被害人提供救助、防範犯罪發生、嚇阻犯罪,從性侵、重大詐欺等罪來看,鞭子打下去,前述仍無法解決。
莊瑞雄反問,涉及叛國、重大經濟犯罪 尤其國會議員犯罪,為何不列入鞭刑,讓老百姓覺得有guts,不要碰到國會議員,鞭子就藏起,碰到老百姓,鞭子就拿出來,不同型態犯罪,鞭子拿出來打就能喝止犯罪、追回犯罪損失,單純附和民粹,立法院要好好來討論。
莊續酸,鞭刑執行官是誰,是否要再訓練一批人專門打屁股、打手心,鞭刑打屁股沒用,嚴苛剁掉手不是更快?建議國民黨研究鞭刑官設置跟實施部位。他也提醒,國際人權組織關切還是小事,法令提出後,有何證據證明重大犯罪會下降、杜絕,否則這部法令修訂可以達到什麼目標?建議國民黨直接適用大清、明朝刑律,威嚇更強更可怕,問題是百姓可以接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