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點
《韓國時報》報導,首爾家庭法院9月9日批准權赫彬妻子李華珍的離婚申請。然而,法院駁回她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
法院裁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案為李華珍佔35%,權赫彬佔65%。
根據判決,權赫彬必須將其持有的35%股份、總價值約7.10兆韓元(約1673億元台幣)轉讓給妻子;這些待轉讓的股份價值約2.49兆韓元(約586億元台幣)。此外,他還被命令向妻子支付650億韓元(約15億元台幣)的現金,使得離婚協議總額達到約2.55兆韓元(約601億元台幣)。
昔日創業夫妻 如今離婚爭產
權赫彬與李華珍是西江大學同學,2001年結婚,並在2002年共同創辦Smilegate。李華珍2022年11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權赫彬所持有Smilegate全部股份的一半。
法院在考慮這對夫婦長期存在的衝突、衝突升級以及修復關係的可能性後,認定他們的婚姻已徹底破裂,無法挽回。法院認為,雙方對婚姻破裂負有同等責任。
根據李華珍向南韓媒體表示,她曾在Smilegate草創初期提供資金,且參與早期管理,持有30%的股份,擔任執行長,後又擔任註冊董事。因此,她主張自己對公司成立與早期成長有著關鍵的實質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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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把Smilegate股份納入分配範圍
法院判定時,把Smilegate的股份納入分配範圍。法院考慮到,李華珍在Smilegate成立和發展期間持有該公司股份,並曾擔任董事和執行長,而且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她主要負責家務和撫養子女。法院認定,這些股份構成夫妻雙方在婚姻期間直接或間接累積的財產。
然而,法院指出,權赫彬的商業才能和管理決策對Smilegate的發展起了決定性作用。在決定財產分割比例時,法院也考慮李華珍的貢獻、夫妻雙方的婚姻狀況以及雙方的年齡、收入和經濟狀況。
女方獲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
法院裁定,協議離婚金額以股份和現金相結合的方式支付。法院表示,權赫彬的大部分資產是Smilegate非上市公司的股份,這意味著如果全部金額以現金支付,他將不得不出售部分股份。
但法院也表示,轉讓部分股份不會危及權赫彬對公司的控制權。
同時,李華珍獲得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法院命令權赫彬每月須支付2000萬韓元(約47萬元台幣)的子女扶養費,並允許探視子女,且無具體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