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通報7月爆」被質疑蓋牌
新竹市衛生局於5月底接獲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新竹市明好企業社生產「農耕牌濁水炊粉」驗出甲醛,新竹市進一步稽查、抽驗並要求下架回收,發現6項產品仍驗出甲醛,命令業者全面停產同類產品,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依法裁罰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不過民眾仍質疑「市府是否延遲處理?是不是沒有第一時間作為?」還有人不解「5月就通報,為什麼7月才被爆出來」、「現在才召開跨局處會議,之前是蓋牌了嗎?」
高虹安駁蓋牌:5月底接獲、6/3就查
對此,新竹市長高虹安親上火線解釋,她強調新竹市政府在5月底接獲外縣市通報後,就立即啟動食品安全事件處理程序,依法展開稽查、抽驗、下架回收及行政調查,各項作為都依照中央規定辦理,絕無隱匿、蓋牌或延宕。
新竹市衛生局6月3日會同食藥署前往工廠稽查,要求問題批次立即追蹤下架回收,並同步擴大抽驗不同批號及其他產品、展開行政調查。當抽驗結果顯示有食品安全風險時,立即要求相關產品下架封存,並持續抽驗、複驗,待複驗結果一出,確認多批次產品均檢出甲醛後,立即要求停止生產、限期改善、追蹤下游全面回收,並依法裁處及對外公告。
為何驗出甲醛沒立刻動作?
高虹安強調,「我要特別說明,依據中央食藥署函釋,產品檢出甲醛後,依法仍須釐清是否涉及人為違法添加,不能僅憑初步檢驗結果就直接認定違規。因此,在調查釐清期間,市府同步採取預防性下架及風險管制措施,確保檢出有疑慮產品不再流入市面,並依法完成後續行政程序。」
她指出,已要求衛生局持續擴大查核、加速回收,並檢討整體食安管理機制,強化跨局處合作,必要時提高抽驗頻率與稽查強度,守住市民健康,也守護新竹米粉產業多年建立的信譽。
高虹安表示,該查就查、該罰就罰,絕不寬貸,也不讓任何檢出有疑慮的產品流入市面。
事件源起於一場通知
新竹市衛生局於5月底接獲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新竹市明好企業社生產「農耕牌 濁水炊粉(有效日期:2028年1月5日)」產品,檢驗結果檢出甲醛(依法不得添加),衛生局即偕同食藥署至業者製造場所稽查。
因現場尚無查獲違法添加物,衛生局責令業者全面下架回收問題商品,並抽驗同項產品不同批號「農耕牌濁水炊粉」、「風城香菇油蔥炊粉」、「農耕牌新竹炊粉200g及「新竹炊粉」等6樣產品,經檢驗結果仍驗出甲醛。
竹市勒令停產 業者最高罰2億
新竹市衛生局表示,第一時間已責令該業者,全面回收違規批次產品並限期改善製程與原料品管機制,並要求提供民眾退換貨窗口管道。
針對業者販售及製造不合格的產品,已命令業者全面停產同類產品,並限期改善製程與原料品管機制,對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製造含有害物質食品之行為,將依法裁罰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下架回收4品項問題炊粉
衛生局說明,下架回收商品共計4品項共7批次,廠商計生產4740包(盒),共計下架回收867包(盒),民眾如有購買到問題產品可洽明好企業退貨專線03-5221845進行退貨。
品項及有效日期
「農耕牌濁水炊粉(有效日期:2028年1月5日)」
「農耕牌濁水炊粉(有效日期:2029年2月1日)」
「風城香菇油蔥炊粉(有效日期:2027年5月25日及2027年3月15日)」
「農耕牌新竹炊粉200g(有效日期:2029年4月1日及2029年5月5日)
「新竹炊粉(有效日期:2029年4月1日)」
擔心甲醛先泡水30分鐘
衛生局提醒,正常的純米米粉或炊粉,顏色應呈現自然的微黃色或暗乳白色。如果外觀雪白、亮麗、甚至帶有透明感,就要警惕可能添加了漂白劑。
由於甲醛具有極高的水溶性與揮發性,民眾若買回家後,擔心有甲醛疑慮,或有化學殘留,可先泡水,下鍋前先用清水浸泡至少15至30分鐘,並將浸泡的水倒掉不要使用;或透過水煮來去除甲醛,汆燙或烹煮米粉時,將鍋蓋打開,這樣可以讓殘留的微量甲醛隨著水蒸氣一起揮發到空氣中,大幅降低隨口吃下肚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