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10桶瓦斯」成行動炸彈 毒蟲恍惚撞車遭逮
警方調查,5月30日江姓男子涉嫌在施用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後,仍罔顧公眾安全,駕駛載運10桶大型瓦斯桶的自小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因藥效發作神情恍惚,江男車輛失控撞上路旁汽車,目擊民眾見狀驚覺不對勁,立刻上前攔人並報警處理。
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江男言行異常,經唾液快篩檢測後,呈現安非他命、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當場在車內搜出依托咪酯電子煙。
前科累累「無保請回」 檢抗告成功
全案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審酌扣案證物,並查出江男過去已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毒駕等多項前科,如今明知自己從事高風險的瓦斯運送工作,竟再度吸毒駕車,簡直將滿車瓦斯桶當成「行動炸彈」,嚴重威脅公眾生命安全。
檢方認為江男符合《刑事訴訟法》中「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據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然而,彰化地院法官卻未准許,裁定江男「無保請回」,此舉引發檢方強烈不服,於6月1日迅速提出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4日撤銷地院原裁定,並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
今重開庭逆轉羈押
彰化地方法院於今日中午重新召開羈押庭,彰化地檢署也特別指派檢察官親自蒞庭力陳。經承審法官重新審酌相關事證與檢方主張後,最終態度轉變,於中午正式裁准對江姓被告施以預防性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