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高雄警騎車搖晃遭攔查!竟怒吐口水還衝撞同僚 酒測0卻慘了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市鼓山警分局蔡姓員警今天輪休期間,騎機車行經三民區十全一路時,因疑未禮讓行人且行車搖晃,遭三民一警分局員警攔查。蔡員雖酒測值為0,卻在盤查過程中情緒失控,涉嫌朝警方吐口水並企圖騎車離去,造成1名員警擦挫傷,當場遭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逮捕送辦;鼓山分局事後立即召開考績會,從重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列教育輔導及汰除對象。
當街怒嗆「憑什麼要我吹」
警方調查,鼓山分局警備隊蔡姓警員(58歲)今天上午8時許,騎機車行經三民區十全一路,因疑似未禮讓行人且行車搖晃,引來三民一分局十全派出所警員攔查,帶隊警官見蔡男面色潮紅,懷疑有酒後騎車情形,要求蔡男熄火受檢。
蔡男一度回嗆:「為什麼要熄火!」、「我今天有什麼違規,憑什麼要我吹酒測器!」等語;現場有員警提到聞到酒味後,帶隊警官則表示自己未聞到酒味,並勸蔡男「不要這麼衝動!」、「配合就好!」。
警方表示,蔡男最後接受呼氣酒測,酒測值無酒精反應。蔡男隨即要騎車離開,但警方說:「你還沒完成查證身分!」蔡男卻朝警方吐口水,還嗆聲:「你叫環保局舉發就好!」並催油門企圖離開。
警方上前制止蔡男騎車離開,過程中造成1名員警左膝及左小腿擦挫傷,隨後警方依法將蔡男壓制、管束並當場逮捕,全案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除涉妨害公務外 吐痰、未禮讓行人也挨罰
三民一警分局表示,蔡男盤查過程中隨地吐痰,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後續將移請環保局裁處;另蔡男未禮讓行人部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警方已依法開單告發,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以維護交通安全並貫徹執法。
重創警譽 遭記一大過列汰除對象
鼓山警分局表示,蔡員自身言行失檢且涉嫌刑事案件,嚴重影響警譽,分局已立即召開考績會,從重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改列教育輔導及汰除對象。
鼓山分局強調,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原則主動查處,後續將持續加強法治教育及情緒管理訓練,要求同仁恪遵警紀,以維護警察形象與社會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