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照新:食安超標應由第三方通報
鄭照新今指出,所謂的《食安法》第七條業者自主送驗,依據中聯的規模,其實是半年就要自主送驗一次,很多人一直說沒有抽驗,但沒有抽驗不代表沒有檢驗,每年都有兩次以上的自主送驗,但此次問題在於,業者自主送驗後,一旦發現超標有問題,不能由業者自己決定是否通報中央和地方政府,而應該由第三方驗證機構在發現問題時直接送驗通報,就沒有延遲通報的問題。
中市五度提案中央盼改善通報
鄭照新說,2024年發生蘇丹紅事件,台中市府當時就提出倡議,和中央政府討論是否第三方驗證機構的自主通報機制要改善?他秀出提案單說,當時共5度向中央提出,分別是在2024年3月25日、3月26日、6月18日、8月14日,以及8月15日。
食安通報提案中央頻回再研議
他拿出中台灣治理平台的提案單,內容提及因為蘇丹紅的問題,建議全國各民間的檢驗機關,法人或團體檢出食品中重大非法添加物成分時的通報機制,講得非常清楚,然而中央於2024年10月回覆中市府「再研議」,2025年3月、6月、9月也回覆再研議,甚至今年3月19日,中央食藥署的同仁email回覆說,這個提案傾向回歸現行的《食安法》,已有自主送驗規定。
鄭照新怒批中央忽視食安漏洞
鄭照新說,也就是說,中央是告訴我們,在四個月前的時候,他們還覺得這樣的自主送驗機制超棒的,沒有問題,不需要做任何的修正,還要中市府依據業者自主通報的原則行事,而忽視從2024年至今能夠填補食安漏洞的倡議。
他質疑食藥署和衛福部,「為什麼?到底為什麼?我們希望聽到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