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偵辦桃園前議員吳宗憲涉貪案,於今年7月展開搜索,據調查,吳宗憲自民國91年至111年,擔任桃園縣、市議員期間,與擔任公費助理的51歲范姜姓女子,共同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
製作不實「聘書」等文件貪1455萬6351元
桃檢發現,吳宗憲和范姜製作內容不實的「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件,由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的歐陽姓女子等人配合提供國民身分證件、銀行帳戶資料,向市議會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待人頭助理薪資、春節獎金款項匯入帳戶後,再由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將款項提出挪為私用,總計以此方式向桃園市議會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1455萬6351元。
桃檢今年7月22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吳宗憲獲准,今天偵查終結,認吳宗憲等8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繳回的犯罪所得1455萬6351元。
綠營桃市議員游吾和父女也涉詐助理費遭起訴
另名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游吾和涉嫌和女兒共同虛報、浮報議員助理費,詐領金額新台幣356萬1486元。前(18日)天桃檢偵結,起訴游吾和與女兒、親友等共9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