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兼隊長 胞姐妻子入隊
高雄地檢署表示,主任檢察官陳彥竹、檢察官楊翰濤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高雄市警察局鹽埕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於10月1日傳訊相關被告及證人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蔡姓里長兼任守望隊隊長,隊員包括其胞姐、侯姓妻子及多名里民。自2023年1月至2026年2月,部分隊員未實際執行巡邏勤務,仍依蔡男指示在守望隊出入登記簿簽名,或由蔡男及胞姐代為偽簽。
願繳回所得 3人交保候傳
檢方查出,蔡男、胞姐及妻子也有出國或人在外縣市,未實際執勤卻仍在出入登記簿簽名的情形,蔡男再依不實簽到紀錄製作報領清冊,連同相關資料向鹽埕分局請領誤餐費,涉嫌詐領金額初估共22萬3340元。
雄檢表示,考量3人已交代相關情節,並有意願繳回犯罪所得,認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蔡男10萬元、胞姐9萬元、侯女7萬元交保候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