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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判決全文揭「殺3人才能判死」 死者父痛斥:難道要殺我全家

謝文雄殘殺妻子張女與小姨子判免死,張父(圖)聽判後坐在新北地院前抗議。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謝文雄殘殺妻子張女與小姨子判免死,張父(圖)聽判後坐在新北地院前抗議。資料照。丁牧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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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男子謝文雄去年當街追撞、揮刀殘殺妻子張女和小姨子,檢方依家暴殺人罪起訴謝男求處死刑,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2死命案,今年8月判謝男2個無期徒刑,當時新北院發布判決摘要指出,謝男並非預謀連續殺害2人,未達「犯罪情節最嚴重」判死要件。司法院已將此案判決全文上網,進一步指出謝男因妻子要離婚怕遭拋棄「被心魔所困」,但買刀「預謀」要殺的只有小姨子,因妻子拉扯制止才殺掉妻子,不算預謀連續殺害2人,判決並稱依據憲法法庭「憲判8」意旨,要殺「3人以上」才構成殺害「多人」判死要件。

對此,張父表示他今早收到判決書,憤慨說:「難道這個惡魔要殺死我全家才算『多人』?」

本文大綱

謝文雄行兇前家暴妻子 還違反保護令

判決全文

判決指出,謝文雄與妻子張女住在岳父家,他身心健全,無謀職困難,卻工作收入不穩定,家庭經濟長期仰賴妻子上班支撐及岳父母接濟。

2025年5月17日深夜,謝男在住處前徒手攻擊妻子頭部等處,造成她左眼角擦傷瘀青、左耳瘀青、擦傷,新北地院家事庭隨即於同年6月25日核發暫時保護令,但謝男同年7月6日違反保護令,在住處前砸毀大型陶瓷存錢筒,對妻子實施精神侵害。

開車追撞妻子和小姨子 持廚刀、鋁棒殘殺2女

2025年7月7日上午11時許,謝男開車在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追撞妻子張女、小姨子共乘的機車,姊妹倒地後,謝男拿著1把廚刀及1支鋁棒下車,以廚刀刺殺小姨子頸部及右上臂至少3刀,這時妻子從背後不斷拉扯謝男,阻止他攻擊妹妹,謝男轉身持廚刀刺妻子頸部、左上肢及左胸至少7刀,妻子仍不放手,謝男又持鋁棒毆擊妻子頭部至少3下,造成妻子、小姨子均因大量出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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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文雄殘殺妻子、小姨子判免死,岳父母和親友在法院門口哭成一團。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謝文雄殘殺妻子、小姨子判免死,岳父母和親友在法院門口哭成一團。資料照。丁牧群攝

新北院:謝男因「心魔所困」逞兇

至於謝男行兇動機及目的,新北地院認為謝男與妻子長期住在岳父家,雖造成謝男與岳父關係緊張,但妻子和小姨子一直都是站在支持謝男的立場,後來因為購屋衍生的經濟壓力,妻子萌生離婚意念,謝男因「受害者情節」的心魔所困,為滿足控制欲,對妻子做出一連串傷害、違反保護令犯行,進而殺害妻子、小姨子。

謝男逞兇後雖口口聲聲表示自己深愛妻子和2個年幼女兒,是因為妻子疏離,造成他精神受創,但新北地院依據本案偵審期間的3項精神相關鑑定,認為謝男均未具體表達對女兒未來的美好想像及期許,且完全不顧妻子是女兒們的主要經濟支柱與生活依靠,仍痛下殺手,顯見謝男眼裡只有自己,根本不在乎2女兒的處境。

新北地院認為死者張女沒有做錯事,只是想要離婚而已,她沒有不讓謝男親近2個女兒,是因為謝男所作所為造成女兒害怕他。另外,謝男與妻子先前與岳父發生爭執時,小姨子一直都是幫謝男說話、替他著想,謝男並無難以承受的外在刺激,卻於白天當眾在馬路上殺害妻子、小姨子,毫不在乎殺人犯行遭他人目睹、攝錄、傳播,不僅造成社會極大動盪不安,更使2個女兒蒙受極端、長期的負面影響。

小姨子僅因認同姊姊要離婚 無辜遇害

至於謝男殺害小姨子的動機,新北地院認定原因是小姨子認同姊姊要離婚,無辜遭到株連,而謝男的岳父母只有生育2個女兒,並無其他子女,謝男犯行造成姊妹雙雙殞命,也使得自己2名幼女深陷地獄般處境、小姨子的丈夫才新婚,就受到喪偶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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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行兇後逃逸滅證 發文挑釁

謝男雖認罪,但合議庭認為他對於關鍵事項仍避重就輕,以「忘記」等說詞矇混,且謝男殺人後,開車跨縣市逃逸,並在國道上丟棄作案兇器滅證,還在社群網站上登載挑釁字句,甚至打電話給小姨子的丈夫,告知他妻子死訊,犯後態度非常惡劣,出庭雖聲稱後悔,但未見真摯自我檢討,難認已有悔意。

不過,新北地院認為謝男犯案前雖不斷於社群軟體貼文揚言要對妻子、小姨子不利,且購買廚刀,但他殺人的決心是在負面情緒積累至案發前一刻、「見到妻子、小姨子有說有笑」才成形,依據台大醫院、萬芳醫院鑑定結果,都顯示謝男具有邊緣型性格傾向,性格包含瘋狂努力避免被拋棄、陣發性不安易怒與焦慮、情緒憤怒無法控制、短暫偏執意念或嚴重解離。

謝文雄持刀當街殘殺妻子和小姨子奪命。左,曾伯愷攝,右,翻攝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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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文雄持刀當街殘殺妻子和小姨子奪命。左,曾伯愷攝,右,翻攝記者爆料網

新北院:謝妻因拉扯制止丈夫殺害妹妹而被殺

此外,謝男行兇當天早上,先因保護令案到新北地院家事庭出庭,殺人案合議庭認為,家事庭當時採取隔離訊問,謝男不知道小姨子也有到庭,開庭結束後,謝男雖在路邊等待、駕車尋找妻子,但無法證明他當時預知小姨子會一起現身,依據監視器等錄影畫面,謝男一開始持刀殺害對象是小姨子,妻子不斷拉扯阻止,謝男掙脫繼續攻擊小姨子,可見謝男原本只打算殺害小姨子,因妻子不斷拉扯制止,才萌生殺害妻子的犯意,而非預謀連續殺害妻子與小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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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院:殺害人數「3人以上」才構成犯罪情節最嚴重

雖然檢方對謝男求處死刑,但新北地院認為,憲法法庭2024年針對死刑釋憲案作出的「憲判8」判決,雖指出殺害「多人」為犯罪情節最嚴重情形之一,但應解釋為「多數人」,也就是殺害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構成犯罪情節最嚴重,且謝男並非「殘忍殺害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之兒童、老年人、懷孕者、身心障礙者」,基於以上理由,新北地院認定謝文雄當街殺害妻子、小姨子不構成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罪,今年8月間判處謝男2個無期徒刑。

本案新北地院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黃志中、受命法官林琮欽、陪席法官施建榮及6名國民法官。全案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死者父:難道連我跟太太都被殺掉才能判惡魔死刑

《知新聞》今早致電張父,他沉痛說今早收到判決後「心頭很痛」,不滿判決指出謝男如何惡劣、毫無悔意,最後卻以一句「犯罪情節並非最嚴重」判免死,且不理解為何殺害「3人以上」才是最嚴重犯行,張父憤慨說:「難道要連我跟我太太都被殺掉,台灣司法才能判那個惡魔死刑?」

割喉男童兇手狂言獲印證:台灣殺一、兩人不會判死

諷刺的是,男子曾文欽2012年犯下台南湯姆熊隨機殺人案,他誘騙一名10歲男童到廁所割喉奪命,落網後狂妄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法院最終於2016年判他無期徒刑定讞,曾男的狂言,竟在張姓姊妹命案判決獲得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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