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生雙重國籍不只蔣得立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質疑,蔣得立擁有美國國籍,是否符合須持美國簽證才能申請的交換計畫資格,相關申請及徵選流程也因此引發外界關注。對此,蔣萬安證實兒子確實擁有美國國籍,「他(蔣得立)是啊!很早我太太因為工作的關係,老大那時候是在美國出生,他當然有美國國籍。」
針對外界質疑具有雙重國籍的學生是否能參加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台北市教育局表示,計畫規則公開透明,所有符合學籍、成績及英文能力等條件的北市學生皆可申請。本計畫從未設有國籍限制,今年度即有數名學生具有雙重國籍,往年也有雙重國籍前例。
教育局說明,學生是否需要申請簽證,視各國規定而定,如果學生具有入境資格,自然無須另外申請學生簽證,計畫從未設有國籍限制、排除特定身份學生,與教育部公費留學是完全不同的政策,連主管機關都不同,外界不應將兩者混為一談,造成錯誤解讀。至於本計畫的甄選與錄取,一切依規定依計劃依程序,絕無不公。
須闖3大關,錄取率55%
根據「台北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選送地點為加拿大卑詩省Campbell River市、Coquitlam市公立高中及美國各州公立高中,期程自民國115年9月至116年6月;甄選對象為114學年度實際就讀且具有學籍之北市公(含國立)、私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及高中職一、二年級學生,且須為民國97年3月1日 (含)以後—民國10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而甄選名額正取25名、備取10名,據了解,此次報名人數共45名,錄取率約為55%。
而報名資格須先通過三大條件,第一、在校成績須為近二學年度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70分以上、英文成績75分以上;第二、日常生活表現,導師評語無負面敘述,且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第三、英文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同等成績)以上。
甄選程序則分為三大關卡,第一、報名者須出席計畫說明會;第二、校級初選:申請參加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各校自行完成辦理校內初選,並依據「報名資料」彙整經學校核章之學生資料公文函送至台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第三、市級複選:由教育局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和「英語面談」兩階段甄選。
另外,獎學金補助額度方面分為:一、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之經濟弱勢學生補助新臺幣70萬元;二、 一般學生(含具原住民身分者)之家戶(申報學生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全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之課稅級距未達百分之二十者,補助新臺幣20萬元;課稅級距為百分之二十以上者,補助新臺幣7.5萬元。
蔣萬安今宣布不領教育局補助的國際交換生獎學金,評估蔣萬安的收入狀況,放棄的補助金額新台幣7.5萬元。依據代辦國際交換生業者估算,到美國進行高中一年交換的自費總花費,估計需新臺幣 50 萬至 70 萬元。扣除教育局補助的 7.5 萬元後,家庭仍需自費承擔約 42 萬至 62 萬元的差額。
蔣萬安宣布兒子不領補助
蔣萬安2日上午出席台北市115年秋祭忠烈陣(公)亡將士大典,針對大兒子蔣得立赴美交換學習爭議,他表示,蔣得立跟所有申請交換學生計畫的孩子一樣,就是依照公開規定提出申請,也依照正式的程序徵選,「從頭到尾我都沒有介入」,另方面,教育局做出說明,一切符合規定和程序,所以,沒有因為蔣得立是誰的兒子,而有特別待遇或修改任何規定,他強調,兒子以自己的努力申請上計畫,「我以他為榮,至於教育局相關的補助,我和太太還有得立昨天討論之後,決定不領取。」
蔣萬安說,政治人物本來就應該接受嚴格的檢驗,他也願意接受檢驗,但希望不要因為蔣得立的父親是台北市長,而因此被迫放棄追求夢想的權利,他踏上參選之路是自己的選擇,不是蔣得立的選擇,「但是他的一切選擇,作為父母,我們都全力支持、予以支持。」
蔣萬安駁斥兒子交換生享特殊待遇
有網友披露,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規則中,原先規定「若因個人因素致無法取得簽證者,其選送學生資格即取消並返還已領獎學金,不得異議」,但被改為「若因個人因素或所送國家安置規定,致無法取得簽證者或安置者,其選送學生資格即取消並返還已領獎學金,不得異議」,針對新增列無法完成安置者取消資格,自行解讀市長兒子是美國公民無法取得簽證,不符合原規定,質疑北市府為市長兒子修改規定。
教育局說明,今年、115學年度計畫是沿用114學年度版本。114學年度是依據113學年度實際執行情形進行調整,於「選送學生須知」中增列無法完成安置者取消選送資格的規定。主要是因113學年度曾有學生取得錄取資格後,無法媒合適合的寄宿家庭及學校,致衍生相關爭議,與本案毫無關聯。
此外,依據台北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簡章規定,正取學生若在今年3月31日之後放棄錄取資格,相關缺額將不再進行遞補。至於經濟弱勢學生,原則上最多補助3人;若實際通過甄選的人數未達3人,剩餘補助名額將轉供一般學生使用。
蔣萬安宣布放棄教育局補助後,是否由備取第1名的學生領取,教育局表示,該計畫本就區分「一般學生」及「經濟弱勢學生」,並提供保障名額,申請表中也明確區分學生身分別。115學年度所有以經濟弱勢身分提出申請的學生皆取得正取資格,其中如有學生因故自行放棄,所遺缺額也已依規定於期限內由備取生完成遞補,弱勢學生的權益均獲完整保障,並沒有受到任何排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