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曾朝榮在議會質詢時痛心指出,接獲家長泣訴,其就讀國一(實際為高一)的孩子在校園內遭遇惡意欺侮,被一名高年級的學長強行叫到廁所施暴,且在短短的課間休息時間內,孩子竟兩度遭受暴力對待。事發當下,廁所內有多名學生目睹整個過程,卻無人願意挺身而出制止。
疑出手過重脫臼送醫
曾朝榮進一步說,施暴的三年級學生在毆打過程中,疑似因情緒失控或施力過猛,導致自身手部脫臼,校方見狀立即通報救護車送醫。而遭受暴力對待的學生,則是滿身傷痕、鼻青臉腫地在學校等待家長前來處理。心痛的家長在第一時間選擇報警,並對施暴學生提告。
校方記大過處分
對此,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經校方調查,確認事件發生於2月20日,施暴學生的行為已構成惡意欺負,為嚴正校規,學校已對該名施暴學生處分大過一次,同時也將安排專業輔導人員,針對其情緒管理及人際溝通互動等面向進行強化輔導,以期導正偏差行為。
此外,教育局也強調,已責成校方務必關懷受害學生,並依其意願提供全面的心理輔導與支持,後續將持續追蹤輔導成效,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