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輕信「網貸免照會」 供提款卡交詐團
據高雄地院判決書,楊閔涵辯稱2023年9月間因要償還學貸及貼補家用,上網搜尋借貸資訊,隨後加入自稱「陳專員」的詐騙集團成員LINE好友。對方以「審核資料、測試卡片能否正常使用」為由,騙取楊女信任。
楊女依對方指示,在同年9月25號下午前往台南市永康區家樂福,將名下2個帳戶提款卡放入置物櫃,並透過LINE告知密碼。詐團取得後,旋即對陳姓、唐姓等6名受害人施以詐術,誘騙受害人匯款至楊女帳戶內,隨即轉洗一空。經被害人報案後,警方循線查獲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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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信!主觀顯有「不確定故意」
法庭審理時,楊女坦承交付提款卡與密碼,但矢口否認幫助詐欺與洗錢犯行,辯稱自己只是為了貸款,以為提供提款卡供公司審核是正常作業流程。
不過法官審酌,楊女案發年齡為25歲、大學畢業,已有3年餐飲工作經驗,具備相當社會歷練與智識能力。楊女在無任何擔保且素不相識的情況下交付金融帳戶,主觀上顯有「即使帳戶被用於犯罪也不違背其本意」之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的不確定故意,其辯詞顯不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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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前科獲緩刑2年 期滿竟犯下殺人重罪
高雄地院考量楊女過往無前科紀錄,行為雖助長詐欺歪風並增加司法追緝難度,但已與其中3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承諾履行賠償金額,且部分被害人具狀請求從輕量刑,2024年7月依幫助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萬元,同時審酌楊女經此偵審程序當已知所警惕,宣告緩刑2年,並命其必須履行對被害人的調解賠償負擔,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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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共同殺人、詐欺取財未遂 羈押禁見
不料,楊女緩刑才剛期滿,竟犯下殺人重罪!檢警查出,楊女疑似與前男友李男勾結,匆促參加日本旅遊團,持刀殺害李男新婚妻子井女。檢警掌握到楊女、李男曾密切通聯,正釐清犯罪架構,還原整起命案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