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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遭內政部封殺!劉世芳不認放棄文件 下令「密件以上不能提供」 

出版時間:2026/02/05 09:14
政治 黨政要聞
蘇柏銓 文章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3日拿出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蘇柏銓攝 zoomin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3日拿出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蘇柏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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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具有中國大陸籍配有身分的李貞秀3日在立法院宣誓就職立委,並聲稱有申請放棄中國大陸國籍,但遭官方拒絕。內政部長劉世芳昨接受媒體專訪時說,從媒體上看到,相關文件沒有任何章戳,因此不知道是真是假。她也提到,內政部未來密件以上都不能提供。

劉世芳:放棄國籍不是行政命令

劉世芳昨接受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專訪,針對李貞秀放棄國籍議題,她說在台陸配、中配,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10年、年齡符合就可以參政,但重點是,如果當選就職前,要辦理放棄原來國籍,這是寫在《國籍法》法條裡非常清楚,而不是行政命令。

劉世芳說,李貞秀已經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她必須在3日宣誓前,有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函件,函件需要官方證明,「你雖然有機票,然後你哪一天到哪裡去,誰跟你講拒絕,可是我們希望你提出佐證,就是你確實有真真確確去辦理。」

內政部長劉世芳。陳卓邦攝 zoomin
內政部長劉世芳。陳卓邦攝

質疑李貞秀文件沒章戳

劉世芳也舉例,如果信件寄過去會有郵戳證明,或如果有價證券也希望有雙掛號回函。或者人到現場,對方講說「好,你有來了但是我就不收」,你有沒有章戳? 她說從媒體上看到,「李貞秀其實沒有任何章戳」,所以會認為她在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件事情上面的佐證證明,是真是假,「我們並不知道。」

劉世芳續道,內政部請立法院查明清楚,因為立法院是她擬任的機關代表,所以去函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請立法院查清楚,有沒有收到李貞秀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書或任何證明,如果有,給內政部一份影本。因為到目前為止,不論是內政部或中選會,都沒有收到任何李貞秀女士送來的相關佐證影本。

護照無法證明放棄國籍 

劉世芳說,一般在公務機關的經驗,受理本來就是有可批准或可不批准,但要不要受理,是另外一回事。只要提出申請,就應該有收件紀錄。連收件章都沒有,就等於完全拒絕,不承認你的存在,那不是很奇怪,把你當空氣?她確實在中國出生,依屬地出生主義,本來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國籍法》寫得非常清楚,不能用戶籍來代替國籍。她說她已經除戶籍,但戶籍不是國籍;護照是旅行文件。

劉世芳強調,放棄國籍,本來就是原來母國的國家應該幫你處理的,不是內政部幫你放棄。立法委員是國家名器、公職,跟參政權是兩件事情。你有參選權,但是一旦當選、就職,就必須放棄原來母國國籍。要不然就會有忠誠的問題。只能對一個國家宣誓效忠。如果你同時對兩個國家宣誓效忠,當兩個國家發生衝突的時候,你到底要服務誰?

坦言無法解職李貞秀 下令不給密件文件

不過劉世芳直言,擔任中華民國公器,要有單一效忠的問題,立法委員知法犯法,不是比其他人更嚴重?但她也坦言,內政部沒有辦法解職李貞秀,要解職的話是立法院,所以內政部有通知的義務,把法條內容跟必須做的部分,給立法院參考。

主持人黃暐瀚詢問,就目前李貞秀在媒體前出示的文件,內政部是否認定她已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劉世芳則說,這是「不具法律效果的放棄」,因為章還沒蓋上去,或也許說公安局長說「我沒有接受,我拒絕受理」,她相信李貞秀講的話,但不要給她一個虛擬的存在。

至於未來如何面對李貞秀,劉世芳說,有些官員認為,若有涉密文件或公務,就盡量不滿足需求,而她自己則規範,內政部「凡密件以上都不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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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貞秀 # 內政部 # 劉世芳 # 雙重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