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公車左轉 撞倒行人釀重傷
整起事件發生在今天上午8時左右,當時周姓駕駛(65歲)開著棕7路公車從新店路準備左轉進入公車總站,疑似沒看到斑馬線上的行人直接撞上,造成行人倒地不起、頭部重創,公車緊急剎車後,車上的63歲廖姓女乘客也因胸部撞擊椅背握桿受傷。
行人昏迷搶救中 肇因仍待釐清
消防局獲報派員趕抵,檢視倒地的行人已昏迷無意識,乘客廖女胸部挫傷,緊急將兩人送醫,目前行人持續搶救,廖女則無大礙。
周男初步檢測排除毒駕、酒駕,受傷男子身份待查,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公車奪命意外頻傳 警提醒行人注意
近來公車撞行人意外層出不窮,今年6月24日上午8時許,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的余姓前妻於新北板橋過馬路時,遭轉彎的公車撞上,余婦送醫搶救宣告不治。
今年7月27日上午近8時,83歲徐姓婦人搭乘欣欣客運棕2路公車,在台北市文山區景中街附近下車,走到公車前方過馬路時,遭起步公車撞上一路拖行5公尺慘死。
新北交通警察大隊呼籲,民眾行經大型車周邊應保持安全距離,避免與大型車並行、爭道,或停留於車頭前方及車身兩側;遇大型車轉彎時,應放慢速度、注意車輛動態並遠離內側。在沒有號誌燈的路口,行人過馬路應落實「停、看、聽」原則,先在路口停下,左右擺頭察看來車,並聆聽有無車輛引擎聲。務必確認與駕駛眼神接觸;或以手勢確認對方已發現你,最忌諱直衝從人行道衝出過馬路。同時,過馬路絕對不滑手機,快步通過以策安全。維護自身安全。
不禮讓行人最高重罰3.6萬
警方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最高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併記違規點數3點及接受道安講習3小時。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最高可增至3萬6000元罰鍰,並依情節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公車屬於大型車輛,若違規亦會影響客運業者評鑑及公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