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大綱
聯盟發出聲明稿表示,洪一中的「難道要我去『烏西』(台語:賄賂)技術委員」用詞實為不妥,對於涉及判決意見之發言,仍應以專業為基礎,維持彼此之尊重。
聯盟聲明稿全文
針對洪總賽後發言,指裁判員表達無明確畫面卻改判等言論。
聯盟賽務部表示,今日在場上之重播輔助判決,僅洪總一再重複表達沒有改判依據,裁判員並無此回應。裁判員僅表達經技術委員檢視畫面後,認定並未tag到跑者,因此進行改判。
洪總指技術委員投票決定,是指技術委員改判原則為重播判決室內之絕對多數認定有明確改判依據,始得進行改判。本日判決案例也依此原則判定。
對於洪總以「難道要我去烏西技術委員」之用詞,實為不妥,對於涉及判決意見之發言,仍應以專業為基礎,維持彼此之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