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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收耗水費吵翻!經部:中央才可收 台電願溝通、歡迎北市府一起談

水庫收耗水費吵翻!經部:中央才可收 台電願溝通、歡迎北市府一起談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翡管局昨晚表示,監察院113年糾正案,指出品質良好的翡翠水源若專為發電而放水,發電後即流向大海,仍有檢討空間,所謂「地方政府無權徵收耗水費」,翡管局表示與事實混淆,翡管局是基於監察院查核意見,參考經濟部所訂耗水補償費率,研擬建立合理補償機制,並7度函文請台電正視監察院查核意見收購費率偏低、也多次邀請台電進行議約,但台電仍拒絕議價。 經濟部今早再次強調,「耗水費」徵收是水利署權責、地方政府並非徵收機關,而且全台水庫發電,依法都不收耗水費,發電水沒減少,所以任何水利設施都沒有耗水費問題,真的對水力發電誤會大了,並表示台電有溝通誠意,歡迎和北市府一起談。
水庫救急發電要收費?翡管局喊補償、台電與水利署回應了

水庫救急發電要收費?翡管局喊補償、台電與水利署回應了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翡翠水庫收耗水費,被外界解讀為翡管局與台電互槓,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今(19日)表示支援台電救急耗水龐大,籲建立合理耗水補償機制,指出每當緊急支援台電的臨時調度發電,水庫就得在短時間內,放出遠超民生用水需求的水量,下游沒有足以儲水巨量排水的設施、只能白白排入河川海洋,研擬的耗水補償契約草案,擬訂的計費每立方公尺3元,係參據經濟部耗水徵收辦法規定之標準擬訂。翡管局晚間進一步說明,已7度正式函請台電公司正視監察院查核意見,並多次邀請台電進行議約,惟迄今仍未獲具體回應。而針對翡管局今日稍早聲明,經濟部水利署與台電都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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