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 預估有237萬人受益、減稅80億元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增加受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度,以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
財政部說明相關修正重點包括:1、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2、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納稅義務人於116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可列報減除。
財政部指出,上開草案預計有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80億元,財政部將積極與立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修正草案,期早日完成修法。
雙薪3口之家免稅門檻為近141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修法前每人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為10.1萬元,修法後免稅額增至15.15萬元,較修法前增加5.05萬元;預計修法後每人減稅金額約達2525元至2.02萬元,全台將有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80億元,待完成立法程序後,民眾明年5月報稅時即可列報減除。
財政部試算,如果是租屋自住、育有1名6歲以下子女的雙薪3口之家,115年度免稅門檻為年所得140.95萬元,較114年度增加9.05萬元;若是租屋自住、育有2名6歲以下子女的雙薪4口之家,免稅門檻為178.6萬元,較前1年度增加14.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