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避火災!消防署提「4不1要」原則 籲祭祖不用火違者最高罰10萬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25年春節至清明掃墓期間發生2045件火警,其中有1133件是民眾放火焚燒雜草所致。為有效降低墓地雜草火災發生次數,內政部於今年1月函發「清明期間防火安全整備指導計畫」予各地方政府。消防署提民眾掃墓「4不1要」原則,呼籲民眾切勿隨意燃燒雜草,若造成空氣污染引發危安,不但有刑責,最高還可能會被罰處10萬以下罰鍰。
清明掃墓防火原則與違規罰則
清明節墓地火警頻傳
消防署指出,每年3、4月是國人掃墓高峰期,墓地雜草火災的發生頻率極高,根據消防署統計,2022年清明節前2週,全國共發生735件墓地雜草火災,去年則統計自春節連假至清明節,發生2045件墓地雜草火災,其中有1133件是民眾放火焚燒雜草所導致。
為降低墓地雜草火災 內政部發指導計畫
消防署表示,為有效降低墓地雜草火災發生次數,內政部於今年1月函發「清明期間防火安全整備指導計畫」予各地方政府,並與環境部攜手合作,推行一系列的因應措施,以減少民眾掃墓用火的機會。
消防署提「4不1要」原則防墓地火災
消防署以清明掃墓不用火為主軸,提出「4不1要」原則,包括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地方消防機關也會派駐消防車,前往發生火災頻率較高的墓區及時段駐守,同步利用無人機於墓區警戒,減少墓地雜草火災的發生。
隨意燃燒雜草致危安 恐挨罰最高10萬罰鍰
消防署提醒,任意燒雜草可能違反《消防法》第14條田野引火燃燒申請許可及安全防護相關規定,得處3000元以下罰鍰;焚燒雜草造成的空氣污染,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及第67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放火焚燒雜草而危害公共安全、燒燬他人財物,更有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罪責,呼籲國人掃墓祭祖時務必留意,千萬別因一時方便而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