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原廠過翹開罰爭議 國內首訂車牌角度比照日本
日前台南發生重機車主因「原廠車牌過翹」遭警方開罰3.6萬元的行政爭議,交通部與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等單位為了解決警察認定與車主訴求的衝突,邀集相關單位討論並修訂「車輛安全檢測基準」。VSCC已於10月1日預告相關修訂案,首度比照日本規範,明確規定機車車牌「上翹不得超過40度、向下不得超過15度」。
該項新規目標於明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全台不論白牌、綠牌機車或黃、紅牌重機均須遵行;未來新車若不符合角度規範將無法領牌,公路局也將依道安規則開放車牌架為可變更項目,但自行改裝若不符懸掛標準,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開罰3600元至3萬6000元。
遊戲規則確立劃清界線 車友看好合格短牌架改裝
針對角度統一標準的發布,汽機車社群粉專「重車日誌-教士」表達正面肯定,指出車安中心明訂上翹40度、下傾15度的細則後,代表「遊戲規則已經建立」。教士認為,有了清晰明確的審驗標準,車友未來在進行車輛外觀個性化改裝時,便能選擇符合安全規範且合法的短牌架進行改裝,不必再擔憂無所適從,認為此標準的確立打臉了先前聲稱「機車車牌架完全不能改裝」的說法,讓合規改裝車友獲得明確保障。
角度合格不等於全合規 位置變更與遮蔽仍恐面臨重罰
另一方面,粉專「翹牌仔回娘家」則從法規構成要件的角度提出警示,認為角度規範並非判定合法的唯一標準。他指出,車牌設置的根本目的在於「於明顯適當位置易於辨識」,車友若任意改動車牌位置(例如安裝短牌架或將車牌上移),即便車牌角度控制在-15度至40度之間,若因尾燈或煞車燈的直射、反射影響警察或儀器辨識,依據法院實務判決見解,依然會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的違規行為,尤其新法三讀通過即將上路,有關車牌法規罰鍰從5400元提高至3萬6千元 ,外加吊銷牌照半年,呼籲改裝短牌架的車友切勿輕忽違規風險。
監理驗過警察照開單 網痛批執法機關大於主管機關
然而,粉專「展的分享天地」則對未來的執法環境表達深切憂慮,指出當前最嚴重的核心爭議為「執法機關大於主管機關」。他指出,過去許多車主遵照監理站規範驗車通過,卻常遭警方「憑感覺看心情」認定過翹而開出高額罰單並拔牌。
由於一張短牌架罰金高達3.6萬元,比抓逼車、逆向或併排停車還重,且警方開單無需會同主管機關現場認定,車主往往求助無門。雖然新法修訂提供了規格脈絡,但他仍擔心明年開罰標準下達後,警察仍會以「懸掛位置與原廠不同」為由繼續開單,甚至特別提及台南鹽行等區域將是後續執法觀察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