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老字號冰店出包!「吃冰吃到保麗龍」店家反應惹怒顧客 衛生局稽查再揪6缺失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鹽埕老字號冰店「高雄婆婆冰創始店」遭消費者指控冰品內吃到保麗龍碎片,且向店家反映後未獲妥善回應。高市衛生局今天前往稽查,確認異物為店內盛裝芒果雪糕冰的保麗龍容器脫落所致,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此外,現場還查獲玻璃櫥窗破損、冷藏庫未設溫度指示器、食材未覆蓋及員工未完成健康檢查等6項衛生缺失,已要求限期改善。
有網友在網路發文表示,日前前往高雄婆婆冰創始店吃冰時,發現冰品中夾雜保麗龍碎片,向店家反映後,店家僅拿出遭戳破的保麗龍盒說明來源,未表達歉意或提出補救措施,讓他質疑店家品管及處理態度,直言不會再上門消費。
吃冰咬到保麗龍 老店坦承疏失
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表示,接獲民眾反映後立即派員前往高雄婆婆冰創始店查察,現場檢視食材及成品均未再發現異物,業者也已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及投保產品責任險。
衛生局說,業者說明,異物來源為店內盛裝芒果雪糕冰的保麗龍容器破損掉落,確實屬店家作業疏失。業者表示,未來將改以塑膠桶盛裝芒果雪糕冰,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玻璃破損、食材未覆蓋 限期改善
衛生局說,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第44條規定,食品中發現異物屬違規情形,將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此外,稽查人員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檢查時,也發現作業區玻璃櫥窗破損、冷藏庫未設置溫度指示器、清潔用品未專區放置、食材未妥善覆蓋、員工私人物品未專區放置,以及從業人員未依規定完成健康檢查等缺失,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衛生局表示,若業者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再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若遇食品消費爭議,可向高雄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申訴;若發現食品衛生問題,也可向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反映,以保障消費權益及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