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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不副署《廣播電視法》修正案!行政院:避免執法爭議與違憲疑慮

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2026行政院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開幕式。林林攝 zoomin
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2026行政院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開幕式。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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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廣播電視法》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4)日表示,本次修法涉及的「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規定,與先前行政院長卓榮泰不予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有線廣播電視法》內容性質相同。考量黨政軍投資媒體的監理應具備一致性,以符合憲法平等原則,並避免後續執法爭議與違憲疑慮,卓榮泰院長決定基於憲法賦予的副署權,針對本次《廣播電視法》三讀條文明確表達「不予副署」。

有關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廣播電視法》,行政院李慧芝發言人表示,本次修法內容所涉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之規定,與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先前不予副署之《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相類。

李慧芝指出,考量對於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之限制及監理應有一致性規範,方能符合憲法上平等原則之要求,是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所生之執法爭議,乃至違憲疑慮,卓院長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就本次《廣播電視法》三讀條文不予副署。

🔗 延伸閱讀《引發違憲疑慮!行政院:「有線廣播電視法」、「兒少未來帳戶條例」不副署》

卓榮泰《廣播電視法》三讀條文不予副署。林林攝 zoomin
卓榮泰《廣播電視法》三讀條文不予副署。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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