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揭發,徐佳青濫權讓兒子冒充攝影官、先生違法開華府中心公務車後,立委陳昭姿今又接獲民眾檢舉指出,2024年徐佳青出席「北美洲臺灣婦女會第36屆年會暨訪視溫哥華地區僑社」照片,一家三口全員到齊,寄生僑委會。
民眾黨團質疑,外交部昨晚稱會徹查,今天竟派政務次長吳志中出來緩頰,要大家理解,「徐佳青就是一個母親,她14歲的兒子單獨在台灣,必須要負起照顧責任」,請問外交部,除了體諒徐佳青是一位母親要照顧小孩,也要體諒她們家沒有購車,所以便允許委員長一家貪瀆濫用公務車嗎?
民眾黨團表示,請問外交部,徐佳青用特權讓老公開外館公務車,涉及華府中心主任、副主任、僱員,美處行政組(負責車輛管理),政治組(對口是國務院、AIT)及會計組,龐大共犯結構,要不要徹查?請問僑委會,這趟出差到底是徐佳青家族旅遊還是公務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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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稱徐佳青是母親要負照顧責任,民眾黨立委陳清龍回應,徐佳青濫用特權,藉公費出訪帶著自己的兒子周遊列國,甚至讓不具公職身分的丈夫駕駛外交部公務車,不但明顯違法,更是敗壞官箴到極點,更可笑的是,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出來替徐佳青特權洗地開脫,說徐佳青是母親要負照顧責任,但哪一個母親可以像徐佳青一樣,把孩子包裝成攝影官,拿著公帑帶小孩環遊世界?這是新潮流獨享的特權標準,還是以後所有家有未成年子女的公務員,都可以比照辦理?
陳清龍批評,昨天外交部不是才說要主動啟動調查,結果今天政務次長就已經先下指導棋,替徐佳青的醜聞滅火,那還要調查什麼?為了包庇徐佳青,官官相護到這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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