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發現,被害人誤信詐欺集團推薦的假投資平台後,因資金短絀、急需現金周轉,便在白女引介下,向黃男經營的「刷卡換現金」管道求助。黃男要求被害人簽署不平等商品買賣契約,並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旺沛快點付」進行刷卡交易,假借購買餐券、旅遊券等名目,實際將信用卡額度轉換為現金。
黃男從中抽取高額手續費後,再將餘款匯入被害人帳戶,被害人取得現金後,隨即再投入詐欺集團所指定的假投資平台,形成資金不斷被榨取的惡性循環,檢警統計,全案共有50名被害人,累積刷卡金額超過2000萬元,因此陷入循環卡債、債台高築。
檢方除查扣黃男名下現金、外幣與餐券外,另就其所使用的金融帳戶,以及詐欺集團使用的電子錢包,向台中地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成功保全現金1657萬4706元及泰達幣525萬顆,市值約1億6000多萬元,阻斷不法所得外流。
全案經偵查終結,黃男、白女2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警也再次呼籲,所謂「刷卡換現金」並非合法資金調度方式,實務上常與詐欺集團高度勾連,不僅可能讓民眾陷入無止盡的卡債危機,還可能在不知情下提供個人金融資訊,淪為洗錢共犯,風險極高,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