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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生抽電子煙遭po網!被疑涉毒校方回應了 懲處出爐

警專學生寢室吸食電子煙畫面在網路流傳,校方今天公布懲處內容。資料照。林志青攝 zoomin
警專學生寢室吸食電子煙畫面在網路流傳,校方今天公布懲處內容。資料照。林志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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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社群網站Threads昨晚流傳警專學生抽電子煙畫面,懷疑學生涉毒,警專今天證實畫面中的男子確實為校內學生,且抽電子煙的行為共2次,但強調檢驗並無依托咪酯反應,已依校規分別予以記小過1次及記小過2次處分,函送台北市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裁罰。

警專生抽電子煙畫面遭po網 遭記小過3次處分

據悉,有網友發爆料文稱,1名警專學生在民權樓學生寢室內吸食電子煙,並稱有將此事向校方反映,最後沒有獲得妥善處理。爆料人還提供疑為同位學生兩次不同時間吸食電子菸的照片與影片。

警專表示,經查網傳學生吸食電子煙發生在今年1月間,學校獲悉後立即調查懲處,該名學生確有違規吸食電子煙情事,但無依托咪酯反應。針對第1次吸食電子煙行為,校方已依校規記小過1次處分;第2次再犯加重處分,記小過2次處分。吸食電子煙行為已函送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

網傳該生背景特殊 校方查明後駁斥

針對爆料文稱該名學生涉及毒品及特殊背景等情事,警專澄清,經查當事人、同儕及相關人員後,並無指稱爭議。惟對於學生不當言行,學校已予以嚴懲、輔導並持續追蹤。

校方重申:違法違紀零容忍 加強法治教育

警專重申,對於電子煙、毒品及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校方一向採取零容忍態度,將持續加強法治教育及反毒宣導。

吸食電子煙最重罰1萬

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使用電子煙可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衛福部近來也研議修法,將持有電子煙也列入罰則,最重可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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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寢室 # 記過處分 # 警專生抽電子煙 # 依托咪酯